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

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预评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单位、设计人应当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职业健康基本工作评审

职业健康是对工作场所内产生或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及其健康损害进行识别、评估、预测和控制的一门科学,其目的是预防和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的健康影响和危险,使工作适应劳动者,促进和保障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福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安监总局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指导意见》(安监总安健〔2017〕74号)提出了“执法检查”、“风险管控”、“标准化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巡查考核”六个“一体化”意见。其中“标准化建设一体化”要求职业健康达标方可通过标准化评审。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测(测量)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要求“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2014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就是要对工厂生产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的各种物与人的因素如机械、设备、流程等,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和研究,发现不安全因素,以求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目的在于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也就是把可能发生的各种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违反该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